〔綜合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遭羈押禁見已接近四個月。為確保黨務正常運作,柯文哲日前透過律師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其辭職聲明送交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今日(20日)裁定批准申請,正式生效,柯文哲辭去黨主席一職。
根據台媒報導,由於羈押期間通信受到限制,柯文哲無法直接以書信形式處理黨務,需經法院核准後才能進行相關操作。律師團表示,此舉是為了確保民眾黨運作不受影響,並強調該申請不會妨礙案件偵辦進度。
法院在裁定中指出,柯文哲的辭職行為僅屬黨務性質,與案件調查內容無直接關聯,且不涉及共犯勾串或湮滅證據的風險。根據民眾黨黨章規定,辭職聲明自交付秘書長起即具法律效力,因此通信限制的解除符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