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12被告罪責成立 下周正式判刑

黎智英案|12被告罪責成立 下周正式判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一案,經歷長達156天審訊後,案件裁決結果已出爐。法院裁定黎智英及三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共三罪成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案件將於2月9日早上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預計需時約一小時。

本案共有12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本人、蘋果日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以及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另有兩名被指屬「重光團隊」的成員李宇軒及陳梓華。除黎智英及三間公司經審訊後被定罪外,其餘8名被告均已認罪。

裁決指出,黎智英涉嫌利用其國際人脈,透過「重光團隊」遊說多國政府,要求對中港官員實施制裁,同時以《蘋果日報》作為平台,煽動市民上街抗爭及鼓吹制裁行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裁決理由中指,黎對中國政府懷有敵意,並以「幫助香港」為名,尋求外國勢力介入,意圖顛覆中央政權。

根據法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首次定罪最高可判監2年及罰款5,000元,而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辯方在求情時指,現年78歲的黎智英患有多項疾病,且長期單獨囚禁,冀法庭在判刑時予以酌情考慮。

另外,多名認罪被告在求情階段提及曾於審訊中作供,期望獲得特別減刑,其中陳梓華更自稱為「超級金手指」,冀獲大幅扣減刑期。法院將於判刑日一併處理相關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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