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接受東張西望訪問而成為城中熱話的何伯何煊與何太葉秀定,涉嫌去年在屯門住所的升降機大堂發生打鬥,同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案件今日(17日)於區域法院再訊,兩人均無律師代表。何伯表示擬承認控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5月6日處理;何太則表明不認罪,案件排期至2027年2月11日審訊,預留7天審期。何太同時申請更改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但遭法官拒絕。
何伯認罪:「自己做錯事」
現年77歲的何伯何煊在庭上表示,現時領取綜援,無力聘請律師。他明確表示擬承認控罪,並在法官面前直言:「自己做錯事。」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即時提醒,若認罪可能面臨監禁,詢問他是否明白後果及會否後悔。何伯回應指知悉後果,確定不會後悔。
陳官遂將何伯的案件押後至5月6日,以處理認罪程序,同時表明若何伯改變答辯意向,必須盡早通知控方和法庭。
何太不認罪 申請回內地居住被拒
至於44歲的何太葉秀定,同樣表示無力聘請律師。她向法庭表明擬不認罪,並聲稱自己才是受害人,認為檢控對她不公平不合理。法官回應指,是次提訊僅處理被告答辯意向,不宜討論案件是非。
葉秀定在庭上提出,希望由朋友在審訊時代為盤問證人,法官即時拒絕,明確指出其友人在法庭內並無發言權。案件最終排期至2027年2月11日開審,預留7天審訊時間,並將交由另一名法官主理。
此外,葉秀定以希望返回內地居住為由,申請更改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法官聽取陳詞後,決定拒絕其申請,意味她須繼續遵守不得離境的保釋條件。
大批市民到庭旁聽
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吸引不少市民到場旁聽。兩名被告離開法院時,有部分市民舉起手機拍攝,場面一度混亂。
控罪指,何煊與葉秀定於2025年5月30日,在屯門欣寶路10號菁田邨菁信樓25樓大堂,意圖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對方。兩人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