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新聞,令人憤怒;有些新聞,令人心碎。廣東揭陽「旺旺」事件,兩者皆是。然而,廣東揭陽「旺旺」事件,之所以令無數人憤怒、心碎,並不是因為死去的是一隻流浪狗,而是因為我們在影片中看見的,不只是殘忍,更是一種令人不寒而慄的冷漠。
據公開資訊,四名未成年人涉嫌虐待並殺害流浪母狗「旺旺」及幼犬,過程中有人拍攝、有人嬉笑,甚至將影片上傳至網絡。那一刻,生命彷彿只是一場供人取樂的遊戲。真正令人擔憂的,從來不是一宗虐狗事件,而是當一群孩子能夠把痛苦當成娛樂,把生命當成玩具,我們是否還能相信,這只是一次偶然的失控?
社會常說:「他們還只是孩子。」孩子當然需要保護,但保護,從來不等於縱容。年齡可以影響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卻不能抹去行為本身的是非黑白。教育的目的,不只是讓孩子學會考試,更應該教會他們什麼是同理心、什麼是尊重生命、什麼是善惡。心理學與犯罪學研究都曾指出,對動物施虐行為可能與日後更嚴重的暴力行為存在關聯,但這並不代表每一位虐待動物的人都必然走向犯罪。正因如此,當未成年人出現嚴重虐待動物行為時,更重要的是及早介入、評估原因、提供矯治與教育,而不是簡單地貼上標籤或放任不管。
事件曝光後,不少人質疑:「他們未滿法定年齡,就只能這樣嗎?」法律有其界線,也有其價值。對未成年人採取教育和矯治措施,本身有其制度考量。然而,制度的存在,不應讓社會忽略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我們是否已經建立足夠完善的生命教育?家庭、學校與社區是否及早察覺這些危險訊號?如果沒有,那麼每一次悲劇過後,我們都只是等待下一宗事件發生。
另一方面,「旺旺」事件再次喚起社會對動物保護制度的討論。近年不少國家和地區均已建立較完善的反虐待動物法律,透過刑責、禁養令、教育課程及心理介入等多種方式回應虐待動物問題。如何在尊重不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範,值得持續討論。
值得欣慰的是,事件發生後,有無數素未謀面的網民、動物保護人士和志願者為「旺旺」發聲。他們不是因為一隻狗比人重要,而是因為他們相信,一個文明社會,不應對任何生命的痛苦無動於衷。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往往不只體現在高樓大廈和經濟數字,更體現在如何對待那些最弱小、最沒有能力為自己發聲的生命。
今天是「旺旺」。明天,我們希望,不會再有下一個「旺旺」。因為一個真正進步的社會,不只是懲罰殘忍,更要培養善良;不只是譴責暴力,更要守護每一份對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