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有消息人士透露,警方國家安全處於4月10日上午在沙田拘捕許穎婷的雙親,帶返警署協助調查。
去年12月24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引用《維護國安條例》相關條文,透過憲報正式公告,指明七名人士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當中包括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被點名者即時被實施四項嚴格限制措施,包括:禁止資金往來與資產處理、限制參與涉及不動產的行為、禁止參與合資及合夥業務、以及撤銷香港特區護照。此外,部分人士亦被暫時撤銷專業執業資格及董事職務。
許穎婷早前透過社交平台宣布已離港,並表示因獲得多方警示,基於人身安全考量選擇離開香港。她與其他被點名人士均被警方列為「潛逃者」,遭通緝中。
在去年6月,港府亦曾透過類似方式將六名身處海外的民主派人士,列為涉國安罪行的潛逃者,包括羅冠聰、劉祖廸、鄭文傑、蒙兆達、霍嘉誌與蔡明達,並對他們實施相同措施,嚴禁外界為其提供資金、經營合作或涉不動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