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羈押中無法參與即將舉行的罷免案投票,日前透過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保障其投票權。然而法院今日駁回其聲請,引發民眾黨強烈不滿,認為此舉嚴重侵害公民基本權利,並表示將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
民眾黨發出四點聲明指出,柯文哲的訴求並非出於個人利益,而是希望藉此行動推動選務單位改革,建立更為完善的人權保障機制。他們強調,政府應積極設計通訊投票或移監投票等方式,讓所有依法享有選舉權的人民,包括受羈押者,也能在制度內行使民主權利。
黨方痛批,法院此次駁回聲請,是對憲法所保障公民權的嚴重打擊,也是對「人權立國」理念的極大諷刺。他們指出,台灣在國際上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其中第25條明文保障所有公民享有不受歧視的投票權利,政府有責任排除各種阻礙,讓每一位公民都能參與民主程序。
民眾黨亦提及,早前的國際人權報告中已指出台灣仍有大量受刑人與在押者實際上被剝奪投票權,儘管法律明定其應享有公民權。他們指控賴清德政府對人權的漠視令人遺憾,不僅背離過去承諾的價值,更形同放棄台灣在人權領域的國際信用。
「即使遭到不符比例原則的極端限制,柯文哲依然持續關心國家未來,思索如何留下更好台灣給下一代,」民眾黨如此表示。他們強調,面對政府的不作為與程序正義的缺失,絕不會選擇沉默,將透過法律途徑捍衛人民應有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