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昨日(5日)採取全港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在尖沙咀、銅鑼灣、上水及元朗等多區檢獲約100盒懷疑未經註冊藥物,其中包括不少港人到日本旅遊時常購買的大正製藥「G」字風邪藥及EVE QUICK頭痛藥。一名38歲男子涉嫌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被捕。
涉日文包裝藥物 未印香港註冊編號
衞生署表示,早前接獲情報,指市面有人售賣或管有以日文標籤包裝的止痛藥物,懷疑未有在香港註冊。人員其後巡查一間持牌藥房、一間藥行及兩間零售店舖,檢獲約100盒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有關產品大部分均沒有印上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HK-XXXXX),涉嫌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定。
疑含布洛芬及二氫可待因 屬第1部毒藥
衞生署指出,涉案藥物懷疑含有「布洛芬」(Ibuprofen)及「二氫可待因」(Dihydrocodeine)成分。
其中,布洛芬屬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常見副作用包括胃部不適、噁心及胃潰瘍;二氫可待因則屬鴉片類止痛及止咳藥物,可引致嗜睡、便秘、噁心及嘔吐等副作用。
兩種成分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或按醫生處方使用。
衞生署提醒市民勿購買來源不明藥物
行動中,一名38歲男子涉嫌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被捕,案件仍在調查中,衞生署表示,如證據充足,不排除向其他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署方提醒市民,所有在香港合法出售的藥劑製品,包裝均須印有香港註冊編號。市民切勿購買來源不明或未經註冊的藥物,尤其透過網上平台或海外代購購入的產品,安全、品質及療效均未獲保證。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一經定罪,每項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